乌镇峰会发布《反电信网络诈骗倡议》 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光明网乌镇11月9日电(记者 孙满桃)在今天下午举行的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法治论坛上,《反电信网络诈骗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发布,为建设清朗网络空间贡献力量。
随着通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应用,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呈高发频发势头,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倡议提出五点建议:积极参与,构建共建共治新格局;自律自觉,筑牢网络安全新基准;惩防并举,实现网络诚信新高度;提升素养,推进网络伦理新建设;加大宣传,培育全民反诈新意识。
其中,倡议指出,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促进行业自律,加快数字法治体系建设,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倡议强调,要加强网络诚信体系建设,筑牢社会诚信根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多管齐下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生存土壤。
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倡议提出,要践行家庭伦理、职业伦理、社会伦理和数字伦理,切实发挥个人道德和社会伦理建设对于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基础性作用。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